市档案馆来我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研究档案工作的会议精神,加快推动全市档案系统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,全力促进全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市、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安排,榆林市档案馆于2022年年初启动2019-2021年全市业务建设评价工作。
9月20日,馆长赵延岗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汇报会,主要针对2019年至2021年我馆基础条件与人员、安全体系建设、资源体系建设、利用体系建设、信息化建设、重点工作落实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,并提出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。最后,专家组实地查看了我馆业务建设情况。严格按照《陕西省市、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》和《陕西省市、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(2019—2021)》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。
下一步,我馆将按照评价标准和反馈结果,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,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,不断开创我县档案工作新局面,推动全县档案工作再上新水平。